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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千亿斤江淮粮仓”-2024年安徽省委一号文件公布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428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做好202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建设高质高效的农业强省目标,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坚定不移走好质量兴农、绿色发展、城乡融合、文化兴盛、乡村善治、共同富裕等“六个之路”,勇当新时代深化农村改革的排头兵,勇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主力军,勇当农业强国建设的先行省,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上走在前列。

 

二、加快建设“千亿斤江淮粮仓”

 

坚决扛稳粮食主产区责任,着力提单产、稳面积、减损耗,多种粮、种好粮,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多作安徽贡献。

(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亿亩以上、产量830亿斤以上。制定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指导意见和规划,以大面积提高单产为重心,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优链、优农六大工程。优质专用水稻、小麦种植面积占比超80%。因地制宜发展再生稻。完成国家下达的大豆和油料扩种任务,营造油茶林26万亩。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全省覆盖。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发展林下特色种养。培育壮大食用菌产业。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发展到760万亩。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化监管。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落实“长牙齿”硬措施,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不低于8115万亩、7143.56万亩。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完善后续管护和再评价机制。推动被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抓好酸化耕地治理,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持续整治“大棚房”。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细化明确耕地“非粮化”整改范围,合理安排恢复时序。

(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20万亩,适当提高投资补助水平,取消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推进怀洪新河、港口湾大型灌区工程建设,接续实施淠史杭等7处大型灌区、70处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实施40条中小河流系统治理、21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新增设施蔬菜播种面积18万亩。

(四)深化农业对外开放。深化“一带一路”农业合作,完善农业投资项目库,加大“双招双引”力度,推动企业“抱团出海”联合发展,巩固扩大农产品贸易。围绕茶叶、羽绒、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建设一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持续开展农业外向型人才培育。加大农产品走私打击力度。

(五)持续深化食物节约各项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落实粮食机收减损措施,确保粮食机收平均损失率控制在2%以内。推进安全储粮,应用绿色仓储技术改造升级仓容30万吨。推进粮食适度加工。倡导健康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三、强化农业科技创新

整合创新资源,构建更加有力有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统筹推进农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水平,强化科技与产业对接,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

 

(六)加快农业科技研发应用。培育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进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集成创新。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加强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构建技术研发、技术集成、成果转化、试验示范为一体的科技创新团队。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继续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探索以乡镇为服务单元组建科技特派团。推广科技小院模式。

 

(七)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培育壮大优势种业企业,支持种业“保、育、繁、推、服”全产业链发展。基本建成省农业种质资源中心库、国家中部地区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推进小麦、水稻、玉米等农作物以及肉牛、生猪、家禽等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加强抗病虫害品种选育,开展大豆重大品种推广补助试点。加大肉牛良种引进、扩繁、推广力度,加强地方特色品种保护和选育,支持种公牛站建设。建设生物育种安徽省实验室。支持合肥打造“种业之都”。

 

(八)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加强智能化、自动化高端农机研制,培育壮大区域特色农机产业集群,提升丘陵山区和经济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中药材种植等机械化水平。开辟急需适用农机鉴定“绿色通道”,探索实行与作业量挂钩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兑付方式。支持育秧中心、烘干中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力争水稻机插(机抛)秧率达6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6%

 

(九)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数字化提升,新建数字农业工厂(农场、牧场、渔场)100个。深化数字乡村智慧农业暨农业产业互联网建设“5+8”试点。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应用,建设粮食生产安全监测监管系统,推广运用肉牛养殖大数据平台。加强气象灾害短期预警和中长期趋势研判,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推进智慧农业气象服务乡村振兴试点建设。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十)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持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对存在因灾返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探索开展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科学制定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特困等人员范围进行救助帮扶。

 

(十一)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化联农带农,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规范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庭院经济。深入推进消费帮扶提升行动。推进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统筹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公益岗位等渠道,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180万人以上。

 

(十二)加大对重点地区帮扶支持力度。落实县域结对帮扶制度,加大对20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做好领导联系帮扶、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成果专项行动。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因人口增长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五、发展壮大乡村富民产业

坚持种养一块抓、粮肉一块抓、头尾一块抓,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实施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工程,打造长三角乃至全国重要的“大粮仓、大肉库、大厨房”,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十三)加快打造千亿级肉牛产业。实施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推进“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落实支持肉牛产业发展10条政策,力争肉牛饲养量达200万头。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促进秸秆资源过腹转化增值。推广“园区+公司+农户+科技”模式,推进肉牛养殖标准化建设。推动“活牛贷”业务提标扩面增量,支持开展肉牛特色保险。优化屠宰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打响安徽肉牛品牌。

 

(十四)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推进全产业链建设,十大绿色食品产业总产值达1.3万亿元。加快建设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在品质粮食、优质蛋白、绿色果蔬、徽派预制菜、功能食品等产业领域打造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新建省级基地100个。实施“皖美农品”行动。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900个以上。深化农产品加工业跨越提升行动,支持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发展智能化、清洁化精深加工,新增产值超50亿元加工园区3家、产值超10亿元龙头企业5家。

 

(十五)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努力打造长三角最受欢迎的后花园和旅游目的地。推出一批“徽字号”精品线路,打造100个精品主题村、100个特色美食村、100条旅游风景道、100家“后备箱”工程基地。实施民宿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培育1000家精品民宿。把传统文化、工艺美术与优质农产品结合起来,推出一批乡村旅游文创产品。力争乡村旅游年接待4.5亿人次、总收入达3000亿元。

 

(十六)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县乡村统仓共配新模式,稳定运营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6500个以上。推动合肥、蚌埠、宿州、阜阳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提质升级,建设一批县域冷链集配中心。深化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推进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加强农村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持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

 

(十七)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与沪苏浙等地建立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培育壮大劳务品牌。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加强农民工就业动态监测。持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吸纳项目地群众就业2万人以上。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六、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

以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分类建设、从容建设,由点及线、连线扩面,打造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八)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可单独编制,也可以乡镇或若干村庄为单元编制。乡镇和村庄规划允许“留白”。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依法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以试点为基础,稳妥有序开展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十九)加强精品示范村和中心村建设。坚持差异化打造、特质化发展、整体性提升,以行政村为单位或跨区联片谋划储备一批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继续遴选新建精品示范村200个。接续抓好省级中心村建设,新建800个左右。对已建成的省级中心村全面评估,巩固提升建设成效。健全完善精品示范村、省级中心村申报遴选、联系包保、检查验收、考核评估机制。持续开展“百校联百县兴千村”“万企兴万村”“聚社力·兴乡业”行动。

 

(二十)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改造提升农村户厕27万户。健全“农户集中投放、服务企业收运、市县统一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3%。完善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完成7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5%。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消除1200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加强畜禽粪污收集、贮存、转运设施建设。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二十一)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加快推进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完成405万人地下水水源替换年度任务。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推进县域城乡供水统一管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超97%。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户均配变容量提高到3.25千伏安。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充电桩乡镇全覆盖。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000公里,实施安防工程1万公里,改造危桥200座。完成4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实行动态清零。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

 

(二十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动态达标建设,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启动皖北地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扩容工程。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村医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0%。持续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实现村级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敬老院有序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发展结对搭伙、邻里互助等农村老年助餐模式,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提高到45%以上。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生育补贴政策,优化生育环境。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

 

(二十三)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兽药减量增效,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4%84%,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分别达84%83%。持续推进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持续巩固禁渔成效。推进绿美江淮行动,深入推进绿美村庄、绿美乡镇等建设,完成人工造林25.95万亩,实施10处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高水平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推进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修复。

 

(二十四)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特色小镇提升行动,支持乡镇发展特色产业。统筹县域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护,加强乡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推动资源下沉。探索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模式,提升125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城镇常住人口全部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七、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

 

(二十五)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全面深化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分层分类对乡村干部全覆盖培训,依托党校分期分批培训农村党员。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完善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每村培育不少于2名,优化关爱激励措施。开展第九批选派干部轮换工作,优化驻村管理服务。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监督与村党组织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有效衔接。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作用。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赋予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工作考核权、任免建议权,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力度,县以上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健全镇村职责清单和事务清单。

 

(二十六)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深入挖掘淮河文化、长江文化、徽州文化等特色文化底蕴,让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向村庄、集市等末梢延伸。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编制省域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在村庄规划中列出保护发展专篇,推动传统村落保护立法,实施“千村万幢”保护利用工程,开展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举办中国非遗传统技艺大展。加强对铜陵白姜种植系统等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送戏进万村”1.5万场以上,打造300个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安徽庆祝活动、中国农民歌会,支持开展“四季村晚”、“和美乡村”篮球赛、广场舞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

 

(二十七)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爱心超市”“振风超市”等积分制模式,推行新风堂、包公家宴等做法,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承诺践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锻造“好人安徽”品牌,广泛选树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持续开展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宣传,深化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

 

(二十八)建设平安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培育推广“六尺巷”“一杯茶”“作退一步想”等调解品牌,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依法打击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清风2024”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反电诈宣传进农村活动。健全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村组视频监控全覆盖。深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渔船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建强1500余支乡镇级救援队伍。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工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创建500个“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八、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牢牢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坚决守住“四个不能”底线,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加快推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落地见效。

 

(二十九)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争取二轮延包整省试点,探索具体延包路径。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实施办法。完成2024年到期的27个县(市、区)延包试点任务,在2025年到期的县(市、区)各选择1个乡镇同步开展试点。全面开展延包合同网签。依法维护外嫁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

 

(三十)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挥安徽省新农人协会作用,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家庭农场发展到32万个,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1.5万个左右,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达3.9万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2000个。开展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健全服务标准体系。

 

(三十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三变”改革的村占比提高到90%以上。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全省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30%。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监管,完成2000个以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滁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国家试点。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高质量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垦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九、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凝聚各方力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十二)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特别是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加强党委农村工作体系建设,强化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职责。建立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开展“四个服务”,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突出实绩实效导向,优化各类涉农督查检查考核。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表彰激励。讲好新时代乡村振兴安徽故事。

 

(三十三)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9.8%。规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安全、肉牛振兴、“千万工程”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动省绿色食品产业基金发挥更大作用。推广农业产业链生态担保模式。探索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奖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有效防范和纠正投资经营中的不当行为。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实行资金分配与绩效挂钩。

 

(三十四)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继续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评选,按规定给予补贴。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训高素质农民4万人。实施乡村工匠“千师万匠”培育工程,新认定400名左右乡村工匠名师。加强高等教育新农科建设,加快培养农林水利类紧缺专业人才。推进医疗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深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探索县乡村医院“编共体”建设。探索开展“乡编村用”工作,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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